这本书终于读完了,说实话不算看的太懂。但是恰逢春节,回到了久违的家乡,说一口流利不打磕绊的乡音,叙一段段或熟悉或陌生的家长里短,感受亲情,也感受乡村生活所特有的亲切与魅力。对我来说,乡土就是我的根,我祖祖辈辈所生存的地方,也将是我心灵永远的家园。这种感觉,在读书时更加清楚的可以感受到,所以这本书,我可能也是难以言表只能意会了。
费老的《乡土中国》写于六十年前,短短八万言却句句真知灼见,至今仍是研究中国社会的必读经典。这本书结构清晰,行文流畅,各种道理深入浅出,我想写几点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:
一、在书中,费老首先质疑对乡下人土和愚的看法。在农耕社会,人口不流动。生于斯,长于斯,死于斯,形成的是熟人社会。说起土不如说那是植根于土壤、安然于土壤的必然;说起愚,这种乡土社会,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,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,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,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,所以,何为愚又何为土,需要推敲需要斟酌。
二、为什么中国人习惯于各扫门前雪?费老提出了著名的差序格局,在差序格局之下,人的伦理讲究推己及人,人的所谓“自私”,是自我主义而非个人主义。团体道德缺乏,人伦差序,从不一视同仁,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,孝悌忠信而无仁。中国的道德和法律,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“自己”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。在以自己作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,最主要的自然是“克己复礼”, “壹是皆以修身为本”——这是差序格局中解释道德体系和人际关系的出发点。
三、同样基于差序格局,家的概念在中西方很不同。中国人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,经营各种事业,使这基本的家,变成氏族性了。在西洋家庭团体中,夫妇是主轴,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,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,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。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,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。我们的家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,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,在婆媳之间,是纵的,不是横的。
四、维持乡土社会秩序的是礼而不是法。进而,秩序是靠传统维持的。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。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。礼是合式的路子,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。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,因此,乡土社会没问题,而这种礼治放在当今快速变迁的社会就不适合了。正如子曰“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乎。”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内在的习惯。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,而是在身内的良心。知礼是每个人的责任。这也就是为何在乡土社会,打官司也成了一种可羞之事,因为在人们看了,他往往代表着表示教化不够。
读完费老的《乡土中国》,收获颇多,限于篇幅难以一一列举了。总感觉,读老一辈知识大家的著作,就像《指环王》里甘道夫那样和蔼的对着孩子在讲述他的见闻,他的理解。一字一句,都经过细细思量。读起来的节奏很慢,一方面因为不是学社会学的,难以理解;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这现在的社会节奏太快了,这本书又不是这个时代的。在标题都是“一分钟带你了解……”的今天,读些这样的书,会慢下来舒服舒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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